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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将对物联网企业贴息


21世纪网       2011年06月24日

        财政部6月22日发布最新修订的《基本建设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新办法显示,财政部对基础设施贷款增加了为服务外包、物联网企业提供场所服务的贴息。

贴息对象是指,为服务外包、物联网企业提供场所服务和技术服务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内容包括物理场所建设、软硬件设备系统购置以及专用软件开发等,但是不包括中小企业拥有和开发的部分。

新办法还规定,贴息率由财政部根据年度贴息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当年贴息资金申报需求等因素一年一定,原则上不高于3%。

至于贴息期限,原则上按项目建设期限贴息,除特大型项目外,其他项目一律不超过5年。根据基础设施项目的特点,对项目建设期少于3年(含3年),按项目建设期进行贴息;对项目建设期大于3年的,除特大型项目外,均按不超过5年进行贴息;属于购置的,按2年进行贴息。

另外新办法对贴息时间也进行了修改。每年办理贴息的时间为当年6月份,过期不予办理。贴息周期为上年6月21日至本年6月20日。

工信部和财政部5月份曾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1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今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将重点支持技术研发、产业化、应用示范与推广和标准研制与公共服务四大类项目。

此次财政部对物联网企业提供贴息。分析人士认为,在财政部的资金支持下,物联网终于不再停留在概念阶段,已经进入到实质发展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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